本报讯 山东省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从今年4月开始开展“最后一公里”活动,把依法后督察和服务当事人作为深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载体,认真谋划解决服务当事人“最后一公里”问题。
环境监察支队专门制定了《开展服务当事人“最后一公里”活动方案》,把2014年~2017年期间经支队现场检查后建议立案处罚且已审结案件的97个企业当事人纳入后督察服务对象,涉及行政处罚案件144件。配套制定了后督察服务工作计划,按照指定科室、专项负责的原则派出督察服务组,日均走访企业12家,确保督察服务一家一家地走,问题一个一个地解决。
对于督察服务过程中发现的禁而不止、责而不改的环境问题和违法行为,环境监察支队根据督察服务组现场核查的问题,及时向市环保局书面报告,提出采取强制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依法立案处罚、限期缴纳罚款等建议。活动期间,共查处未完成环境问题整改或未按时缴纳罚款当事人16个。在坚持严格执法的同时,对于存在管理隐患尚未出现违法行为的现象,重在制止纠正。
环境监察支队把服务当事人“最后一公里”这项活动作为制度固定下来,建立常态化后督察服务机制。作为配套措施,支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环境监察执法效能的工作意见》,从“严执法、能执法、会执法”3个核心要素对环境执法队伍提出了高要求,对当事人提出的合理诉求在第一时间给予全方位指导、全过程支持,力求使服务当事人从“最后一公里”到零距离。
崔国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