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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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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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设立公示牌 严格考核办法
渭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

 

本报讯 为进一步深化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渭河渭城段保护管理工作,今年以来,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严格按照属地责任,全面推行河长制,扎实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

渭城区制定出台了《渭城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建立区、街办两级河长制度,由区委主要领导担任区级河长,相关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街办河长,设立区级河长制办公室,落实河段管理人员,进一步明确责任、严格监管,有序推进渭河生态环境治理。

同时,渭城区加大财政投入,探索建立辖区渭河管理保护资金投入新机制,确保河堤巡查、堤防维修、日常保洁等管理养护经费落到实处。同时,在辖区渭河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长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渭城区还把河长制工作任务纳入全区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办法,对未按期完成渭河环境治理任务、水资源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罗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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