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门仍然要加强环境监测、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监测设备开展定期检查,以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岳小花
(中国社会科学院)
环境执法部门在对企业开展环境执法监管时会面临不少困难。不少企业往往“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应对环境检查已成为一些企业的习惯性动作。笔者认为,要推动企业做到环境守法,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首先,环保部门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能放松。企业积极守法固然是我国环境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但环境执法部门仍不能放松环境监管责任。从经济人的角度来考量,盈利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主要目标,但履行环境职责、做到积极守法也是企业应尽的责任。环保部门仍然要加强环境监测、履行监管职责,对企业监测设备开展定期检查,以保证监测数据真实有效。
其次,政府要发挥好引导和促进作用。对于积极安装环境监测设备、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并将监测数据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网的企业,政府要及时进行激励引导。激励可以是财政税收方面的经济激励,也可以是信用等级方面的信誉性激励,也可使之与企业申请金融信贷时提供便利条件相挂钩,从而调动企业环境守法的积极性。
第三,加强监测技术创新,为企业环境守法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撑。政府要鼓励和推动企业进行监测及联网方面的技术创新和进步,这需要相关行业一起努力,共同推动环境监测及联网技术的进步,以为环境执法所用。
第四,加强对公众的环境宣传教育,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法治建设。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的环境素养,使其在生产、生活或消费过程中自觉选择绿色、清洁产品,这也是对绿色生产企业的有力支持。另外,通过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公众的参与积极性,使其多关注企业所公开的环境信息,以及时发现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