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环境管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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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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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1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甘肃全面推行“河长制”
7位主要领导担任9条省级主要河流“河长”
 

本报记者白刘黎兰州报道 甘肃省日前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部署了推进“河长制”的工作,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目的是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制度保障。

根据安排,甘肃省以省委书记为总督导,以省长为总调度,省委、省政府7位主要领导担任黑河、湟水河、洮河、渭河、泾河、嘉陵江、黄河干流、石羊河和疏勒河等9条省级主要河流的“河长”,另明确了17个单位的职责分工。

会议要求,全省上下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来谋划和抓好甘肃省“河长制”工作。要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管理保护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层层抓好落实。要立足省情水情实际,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加强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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