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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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检察机关通报三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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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检察机关通报三起案件
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另两起为职务犯罪
 

本报讯 化学镀锌加工的废水直排农田灌溉水渠中。湖北省荆州市检察院日前通报,这起经环境保护部通报的案件已提起公诉,涉案的个体老板周某被控犯有污染环境罪。

据介绍,这起涉刑案件是在一次环境执法中发现的。

2017年2月28日,荆州市环境执法人员例行巡查时发现,开发区月堤路一租赁厂从事化学镀锌加工,但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镀锌产生的废水直接排放到城内的西干渠中。

西干渠是荆州市农田灌溉重要的取水源。检测显示,废水中污染物总锌排放超国家规定标准10倍,总铬排放超国家标准3倍。执法人员迅速查封这家镀锌作坊,并认定作坊老板周某的行为是“严重污染环境”,报告检察机关介入调查。

3月31日,警方对排放污染物涉嫌犯罪的周某立案侦查,快速侦结后于5月8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6月8日,环境保护部对这起案例通报全国予以警示。

目前,荆州市检察院已对此案提起公诉,被告人周某涉嫌犯污染环境罪。

除周某排放工业污水被控污染环境罪,荆州市检察院还通报了另两起涉及环境保护的职务犯罪案:石首市环保局副局长李某收取公司股金“关照”公司顺利通过环评验收,被判缓刑并处罚金15万元;监利县村支书艾某挪用村民土地复垦费20万元被立案侦查。

荆州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今年把环保专项法律监督作为“1号工程”来抓,截至6月底已审结破坏环境资源案4件,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20件29人。 孙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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