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俊伟呼伦贝尔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日前成立专项督察组,对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环境执法专项督察工作,进一步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和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呼伦湖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后续工作。
此前,内蒙古环保厅专门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执法专项督察工作的通知》,并制定了《呼伦湖生态环保综合治理执法专项督察工作方案》,明确把呼伦湖生态环保综合治理执法督察作为推动呼伦湖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
此次专项督察主要采取查阅资料、走访部门、现场检查、环境监测、工程评估等方式,重点核查呼伦湖及其河流周边的排污企业情况、废水排放口数量和位置情况、环保部门环境监管执法情况、呼伦湖治理工程进展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