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潇艺 针对下一步排污许可改革工作的开展,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要统一思想。国务院实施方案明确的许可制改革的三大任务——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规范有序核发排污许可证、厘清企事业单位和环保部门的责任体系都需要一一落实。
他强调:“许可证不是发完就完了,一定要让许可证动起来,实施到位。企业要尽快建立自行检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报告这一整套管理流程。”
此外,要加快推进制度整合,推动立法的实践。这位负责人表示,“要鼓励地方积极进行创新和突破,通过地方的立法为许可制度改革更好的发挥作用探索方向。”
对于企业方面,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环保中心副主任刘涛表示,面对排污许可改革的大势,企业应当早准备、早行动。
他指出,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申报的准备工作。排污许可证是每个钢铁企业必须持有的“身份证”,但企业决不能为了申请排污许可证,填写与企业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况。因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许可内容,都将作为环境执法检查的依据,一旦发现企业实际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不符,同样会导致“按日计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严重的处罚。因此,钢铁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排污许可申报的准备工作,对照相关规范和标准对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环境隐患。
其次,企业应尽早开展申报工作。钢铁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从以往的经验看,企业很可能存在申报材料不符合规范,需要重新申报的情况,并且企业需要对填报信息的完整性、规范性负相关责任,因此应尽早完成申报工作,避开申报“扎堆”高峰期,给予环保管理部门许可审核人员充足的时间进行完整性、规范性审核,确保填报信息准确、无误。
此外,企业应当选择权威第三方咨询机构。面对如此繁重、复杂的申报工作,多数钢铁企业会选择第三方咨询机构帮助企业共同完成。但必须引起注意的是,目前市场上的大量中小型企业,从业者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存在着对钢铁企业的生产、排污等关键因素缺乏认知,对技术规范的要求理解不足,对申请及审核要点掌握不清的情形,这会对企业许可量计算的准确性、申报信息的完整性等关键环节造成影响,影响企业按时取得排污许可证;即使帮助企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也会留下“违证排污”的环保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