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韩东良 通讯员叶春花 徐万宁宿迁报道 三人结伙赚钱偿还债务,不惜毁坏环境,从事非法采砂,两年时间共盗采河砂上万吨。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3名被告进行了公开审理。
据被告人韩某交代,为了偿还自己的债务,他联系了同样债务缠身的吴某、陈某共同出资买船,在宿迁新沂河颜集河段非法采砂。
在未取得采砂许可证的情况下,韩某等人从2015年9月~2016年4月进行了多次非法采砂,所采的河砂在吴某的联系下,又非法销售给了李某、张某等人。后经公安机关查明,韩某等人共在宿迁新沂河颜集河段非法采砂上万吨,对新沂河的水环境和矿产资源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2016年底,宿迁警方接群众举报,对这起非法采砂案进行调查。2017年2月13号,被告人韩某迫于压力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吴某、陈某先后在15日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法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吴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三人分别并处罚金30万元;同时对3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