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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七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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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清形势要求 推进“放管服”改革
二〇一七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召开

 

本报记者郭婧8月31日济南报道 2017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座谈会8月30~31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刘华出席并做总结讲话。

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负责人首先作2016~2017年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并重点介绍2016年9月至2017年7月全国放射源安全检查专项行动成果。核设施安全监管司负责人简要介绍2016年以来体制机制、法规制度、能力建设、公众沟通等综合保障方面工作。北京、上海、陕西、云南、新疆分别就各自辐射安全监管经验作典型发言。

在分组讨论环节,参会代表围绕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中如何继续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测执法能力建设、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伴生放射性普查、放射源与射线装置监管规范化、辐射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放射性药品生产单位管理等议题,畅所欲言,深入分析讨论,形成了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刘华强调,各有关单位要认清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新形势和新要求,明确努力方向,把握核安全顶层设计,强化核安全法制基础,学习践行核安全规划,理顺核安全监管体系。同时,落实“严、真、慎、细、实、快”的要求,做好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核安全规划》,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理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文件。

刘华还强调,各单位要认真研究会议提出的各项要求和建议,统筹考虑、推进落实“放管服”改革:继续强化机构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做好“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完善法规体系,强化规范化监管;统一监管平台,推进辐射安全监管信息化;着眼问题导向,推进精细化管理;常备不懈,不断提升辐射事故应急能力。

来自环境保护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各地区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核与辐射安全中心,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各省(市、区)环保厅(局)、辐射环境监督站等150余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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