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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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产业链思维治理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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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关于2017年8月16日~2017年8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审批决定的公告
污染职业举报人该不该设?
给基层环保人更多人文关怀
“散乱污”整治过急之说可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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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职业举报人该不该设?

 

◆睢晓康

在日前河南省举行的一次环保工作电视电话会上,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有奖举报单次奖励多达5万元,目前各方响应积极,要不断总结经验,适时设置职业举报人,以加强对污染企业的多元化监督。话题一出,引发各方议论,就环境污染该不该设立职业举报人,有人响应,有人担忧。

从去年开始,河南省开始设立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以有偿的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今年河南省又加大了对举报人的奖励标准,精简了领奖程序,完善了奖惩制度,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这些举措打消了举报人的后顾之忧,一些企业污染因群众举报而得到查处,举报人也受到了很大鼓舞。

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在很大程度上调动了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让污染企业时时处处都在群众监督之下,取得了显著效果。在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实施后,一些懂技术、了解企业生产流程的人员也加入了环境污染举报者队伍。由于这些人员有技术优势并有较广的人脉资源,掌握污染处理流程,熟悉易发污染点源和环节,也就是说举报的污染现象易查处且提供的线索相对专业,给环境执法人员查处污染事实带来了便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执法资源不足而可能出现的违法排污行为。

一些比较专业的环境污染举报人的出现,在有奖举报的激励下,让有限的行政执法监督力量得以扩展。在这一基础上,考虑设立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让这些编外人员助力环境污染行为查处,让环境监管又多了一种监督手段。在污染问题查实后,给予举报者以一定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环境执法部门与职业举报者来说,应该说是一件双赢的事。

但是也应该看到,如同当年消费商品职业打假人一样,如果没有有效的约束,维权英雄也可能沦为敲诈勒索罪犯。因此,要客观、公正地认识界定职业举报人的角色与功能定位,及早辨析职业举报人的利弊,在制度设计上规范好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的行为,建立环境污染举报人诚信“黑红榜”。对职业举报人要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教育,让他们在环境执法中起到“鲶鱼效应”的作用,带动企业不敢违法、自觉守法,执法人员廉洁奉公、勤于执法,并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

此外,还要严防一些职业举报人与污染企业以“私了”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把举报污染作为谋取私利的行为要严厉打击,确保环境污染职业举报人在举报道路上不走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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