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日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安排部署全区今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要点》明确,2017年,全区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要达到68.8%;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09%;森林覆盖率提高至4.87%;沙化土地综合治理面积达到450万亩。
《要点》提出,2017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568.7亿立方米;万元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降低2.52%,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09%;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村庄比例达到3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6.62%,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8.7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6.38%,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8.7%。
《要点》同时对培育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环保意识、推进工业绿色转型升级、优化国土空间功能定位和开发格局、加强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加强节能减排和资源循环利用、推进科技改革和科技创新、加强制度建设和体制改革、强化考核评价和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分工。 朱成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