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绿色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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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领域持续扩张
来看青海湖边的速度与激情
西安鼓励大型充电站采用政企合作模式
新疆新建住宅须配充电桩
海南环岛高速快速充电桩全部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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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9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西安鼓励大型充电站采用政企合作模式
居民购买补一万用于自用设施安装使用
 

本报记者王双瑾报道 陕西省西安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通过调整购车补贴、加大专用车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力度、允许在公交专用道行驶等多项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按照《方案》,西安市将结合绿色循环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2017年~2020年,市、区县新增公交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重分别达到50%、55%、60%、65%。同时,进一步扩大新能源汽车在出租汽车(含网约车)行业的应用范围。

西安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新增和更新公务用车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在环卫、物流、邮政、机场通勤、救护车、校车、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含医疗废物运输专用车辆)等专用车领域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同时,《方案》将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和城市建设相关行业规划,逐步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新建各类停车场均需建有30%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车位。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引导、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推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公共机构办公区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鼓励各单位在内部停车场配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

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鼓励在公共交通服务领域实施融资租赁营运模式。

在社会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等运营模式。鼓励大型专业充电站采用PPP合作模式进行建设和运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电池租赁和回收服务领域。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汽车金融公司创新金融产品,满足新能源汽车生产、经营、消费等各环节融资需求。

对具有西安户籍或持有《居住证》、近两年内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以上的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每辆一万元财政补贴,用于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和充电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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