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14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
针对近年来餐饮服务环节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意见》首先从严格制度建设和人员管理、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等6方面对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具体要求,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其次,全面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从完善制度标准体系、严格餐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等6个方面对行政监管部门提出要求。
第三,部署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行动、量化分级提档升级行动、“明厨亮灶”质量提升行动和餐饮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行动等5项提升行动,以点带面,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
此外,《意见》强调,对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风险全部实行量化分级评定,80%的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的量化等级需达到良好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