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李俊伟 通讯员刘清成包头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日前部署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产业可持续发展。
包头市环保局专门成立了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交通干线两侧和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环境违法问题、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有关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环境监管和环境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矿产资源开发环境违法行为。
此次行动分为全面排查、查处违法环境行为和督察3个阶段,重点对各旗县区内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矿产资源开发固废管理情况和自然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情况进行排查。
包头市将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非法矿产开发企业,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遏制环境违法行为;对生产手续完备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照环评等要求落实生态保护和修复责任;对无主矿山企业开发产生的生态破坏区域,加大指导力度,推进治理修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对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矿产开发企业,严厉查处,严格执法。
据悉,专项行动期间,专项行动督察组将对各地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并通报督察结果,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