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凌绫临沂报道 “我们会借此次机会,用最短时间和最快速度完成整改,不拖临沂环保后腿。”日前,山东省临沂市公开约谈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错峰生产措施落实不到位企业,通报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错峰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夜查发现的问题,8家企业负责人作了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临沂市充分发挥约谈机制的督导作用,对环保举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有关企业和政府部门频繁启动公开约谈,层层传导压力,落实环保责任,推进治理工作。11月28日,市政府就“两散”治理不到位、省政府督巡查“敲不开门”等问题,公开约谈了临沭县政府和相关部门、乡镇;12月7日下午,市政府又对10月、11月空气质量恶化严重的河东区、高新区、经开区进行公开集中约谈,要求有关县区深刻警醒,认真反思,加快问题整改,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12月1日以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出现一次大范围的雾霾天气,临沂市于12月1日12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12月3日,市环保局夜查重污染天气应急和重点排污企业错峰生产等落实情况,发现有8家未达到要求,随即对8家企业进行了约谈。
12月6日起,对约谈后问题仍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临沂市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停产整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按照《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录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并在电视台、报纸等媒体上公开曝光。
下一步,临沂市将加大对县区和部门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问责力度。纪检部门将积极跟进,坚决处理一批、查办一批,做到“不负责就问责,不担当就挪位”,以强有力的督查问责推动采暖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