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地方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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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陕西设区市蓝天要达到八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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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三年,陕西设区市蓝天要达到八成
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运输结构,完成29项重点工作任务
 

◆肖颖

随着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的结束,未来3年,陕西如何打赢蓝天保卫战?日前,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方案》)和《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要点》。

据了解,新《三年行动方案》计划用3年时间,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完善交通运输结构、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全面完成29项重点工作任务,让全省的环境空气质量不断改善。到2020年,全省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3%,PM2.5浓度较2015年下降15%,PM10浓度明显下降,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二氧化氮浓度上升和臭氧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遏制,二氧化硫、一氧化碳年均浓度基本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出台背景:

保卫蓝天形势严峻,汾渭平原纳入主战场

打赢蓝天保卫战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此前,陕西省组织实施了《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和年度工作方案,大气污染防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人民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

然而,在空气质量不断改善的同时,陕西省的大气治理现状与国家考核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随着关中地区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臭氧等复合型污染日益凸显,全省特别是关中地区的空气质量改善面临更大压力。

“陕西省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优,导致了复合型大气污染特征愈加明显,PM10、PM2.5和臭氧已成为影响全省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省环保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郝彦伟说,陕西省第二产业占经济总量的比重为4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3个百分点,煤炭占一次能源的比重高于全国8.2个百分点,关中地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9倍、3.6倍,这些数据都说明陕西省能源结构急需加快调整。

特别是国家即将实施新一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区域调整为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和汾渭平原3个区域。作为汾渭平原重要组成部分的关中地区被纳入国家治理重点,将面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等方面的更大调整。正因此,陕西省出台了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

郝彦伟说,《三年行动方案》是上一轮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的延续,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陕西打赢蓝天保卫战的路线图和施工图,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对标开展相关工作的行动纲领和工作指南。新三年方案将通过阶段性目标推动整体目标的最终实现。

结构调整:

关中城市群核心区禁建燃煤发电等项目

为了实现《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的目标,陕西省将从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整治城市面源污染、大力提升固定源监管水平、强化重点时段污染防控、坚持全民共治6个方面,全方位精准施策、持续发力,全面完成29项重点工作任务,打赢蓝天保卫战。

在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方面,陕西省明确提出关中城市群核心区将禁止新建、扩建燃煤发电、燃煤热电联产和燃煤集中供热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化工、煤化工、水泥、焦化项目。

陕西省发改委副主任苏园林说,陕西省每年削减燃煤500万吨,3年将累计削减1500万吨。对关中地区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实施清洁化改造,现有燃煤集中供热站2019年底前改造完毕。其中,2018年改造数量不少于60%。

2019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现有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关中核心区不再新建火电、热电企业。2019年底前,关中地区现有火电机组全部实行热电联产改造,释放全部供热能力,对热电联产项目发电计划按照以热定电原则确定。

臭氧污染治理:

首次对产生挥发性有机物行业实行夏季错峰生产

郝彦伟说,即使天气看着很好,对于老百姓从感官、心理上来说都是“蓝天”,但有一项指标超标就是污染天。

针对夏季臭氧污染突出问题,陕西省首次提出关中地区夏季,针对石油化工、煤化工、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实施错峰生产。

据郝彦伟介绍,今年夏季的限产行业是在去年渭南市率先在汽修行业进行了试点、效果比较好的基础上确定的,主要是针对夏季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轻臭氧污染。上午10时~下午4时容易产生臭氧污染,这一时段不生产,而是转为晚上生产,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变的情况下,空气质量会得到改善。

对一些化工行业、没有办法实施错峰生产的,陕西省则要求对重点行业限产20%左右,让企业主动采取措施,通过最经济的手段产生最大的效益。“错峰生产以后的实际情况将经过一个夏天的检验,到明年再将根据实际效果对这项工作进行修订。”郝彦伟说。

“夏季限产和错峰生产在陕西省尚属首次执行,《三年行动方案》是在国家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未出台之前率先出台的,因此很多工作具有创新性。”郝彦伟说,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随季节变化调整,冬天主要是控制颗粒物,夏天则要防治臭氧污染。现阶段对臭氧污染的治理难度还比较大,实施错峰生产主要针对的是会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企业。夏季错峰生产,只是将生产的时间从白天调整到晚上,企业生产并不受影响。

《三年行动方案》提出,由省环保厅牵头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此,郝彦伟解释说:“近年来,陕西省二氧化硫浓度大幅度下降,但二氧化氮浓度呈上升趋势,臭氧污染呈现时段提前、范围扩大、浓度加重的特点。对燃气锅炉实施低氮燃烧改造,能减少臭氧前体物氮氧化物排放量,在降低氮氧化物排放的同时也能对臭氧污染防治起到积极作用。”

据统计,西安市燃气锅炉超过5000台,随着能源结构调整,未来天然气能源比重将进一步增加。为此,陕西省将通过更“苛刻”的排放标准及改造手段,使氮氧化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同时,从技术层面来讲,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技术已经成熟。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等地区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已较为成熟,去年陕西省对燃气锅炉已开展低氮排放改造,有大量改造成功案例,已具备市场全面推广条件。

移动源污染治理:

关中2020年城市公交车更换新能源

在持续深化移动源污染防治方面,陕西省将从3个方面重点发力。

城市新增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使用新能源车。2020年年底前,关中城市现有燃油公交车更新为新能源公交车,其中,2018年更新数量不少于40%,2019年更新数量不少于40%。

推进高排放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快推进以国Ⅱ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

加强在用机动车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自2019年1月1日起,关中地区禁止使用不符合国Ⅲ标准的挖掘机、装载机、叉车、压路机、平地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在谈及对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时,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警总队)副局长(副总队长)马忠孝说,目前全省机动车保有量已达710万辆,较2015年同比增长了近140万辆。机动车排放的大量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已成为雾霾的主要组成部分,其中柴油货车和一些低排放标准老旧车辆的两种污染物排放明显高于其他车型。

马忠孝解释,新一轮机动车污染治理的重点包括两大类:一类是对现有的50万辆低速及载货柴油汽车,采取限行、分流和源头、路面治理等方式,进行综合治理;另一类是采取政策激励和补贴更新等方式,引导淘汰约30万辆国Ⅱ标准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标准及以下柴油车等高排放车辆。

2018年重点任务:

建成国家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

今年,陕西省提出全省设区市平均优良天数达到279天,较2017年增加29天;PM2.5浓度达到51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下降7.3%。

为此,将采取28项工作措施,其中包括制定关中地区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退出工作方案。加快核发固定源的排放许可证,对涉气污染源企业每季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建成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西北区域预测预报中心,市级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单位具备72小时精细化常规预报和168小时潜势预报能力。

在实施清洁取暖行动方面,2018年11月15日前,陕西省将完成城市智能电表改造,完成农村智能电表改造。在关中地区整村推进农村居民、农业生产、商业活动燃煤(薪)的清洁能源替代。

建筑施工扬尘、道路扬尘也是大气污染的源头之一。陕西省住建厅副巡视员王晟介绍,关中各市将严格执行“禁土令”。采暖季期间,西安市(含西咸新区)、咸阳市、渭南市城市建成区及关中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除地铁(含轻轨)项目、市政抢修和抢险工程外的建筑工地禁止出土、拆迁、倒土等土石方作业。严禁以各种借口将“禁土令”降低标准、减少时限、缩小范围。

陕西省工信厅副巡视员赵光梅介绍,2017年陕西省总计摸排出“散乱污”企业4607家,清理取缔2907家。2018年,陕西省将继续推进关中地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完成具有固定设施的、有污染排放的生产性“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7月1日前,关中地区将再次摸底核实“散乱污”企业,实行拉网式排查和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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