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7月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12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含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和起诉案件、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重点领域类典型案例,涉及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及食品药品安全,内容既涵盖了土壤、矿藏、林木、医疗废弃物处置、国家级名胜风景区、乡村等多个环境、资源要素保护,又包括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资产损失挽回,并突出了在食药领域的专项监督。
其中,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不当履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10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5年7月1日,贵州省被确定为13个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省份之一;去年7月1日起,贵州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如今,贵州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0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203家,恢复林地、耕地、水域等41050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36余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13556余万元。
利用诉前程序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根本目标还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6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例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这是贵州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手段,护航贵州绿水青山做出的积极贡献。 岳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