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滚滚长江岂能任由倾倒固废?
检察院驻老铁山保护区工作站成立
临沂开展公益诉讼沂蒙行专项活动
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有助于明确侵权责任
贵州省检察院发布12个典型案例
徐州审理非法处置危废案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8年8月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运用法治手段守护青山绿水
贵州省检察院发布12个典型案例

 

本报讯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7年7月以来贵州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12个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包含了行政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和起诉案件、民事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重点领域类典型案例,涉及领域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国有土地出让及食品药品安全,内容既涵盖了土壤、矿藏、林木、医疗废弃物处置、国家级名胜风景区、乡村等多个环境、资源要素保护,又包括了国有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民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国有资产损失挽回,并突出了在食药领域的专项监督。

其中,金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毕节市七星关区大银镇人民政府不当履职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10大典型案例。

据了解,自2015年7月1日,贵州省被确定为13个开展公益诉讼的试点省份之一;去年7月1日起,贵州省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如今,贵州各级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102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203家,恢复林地、耕地、水域等41050亩,督促清理回收生活垃圾、固体废物336余吨,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等13556余万元。

利用诉前程序推动侵害公益问题的解决,是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重要体现。特别是在行政公益诉讼中,以解决问题为目的,根本目标还是通过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就有6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例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土地出让等领域,这是贵州各级检察机关运用法治手段,护航贵州绿水青山做出的积极贡献。 岳植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