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杨爱群 见习记者李俊伟呼和浩特报道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第一批、第二批内蒙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公开曝光了16个典型案例。
从今年8月底起,内蒙古组成督察组分两批对包头市、通辽市、巴彦淖尔市和呼和浩特市、赤峰市、乌海市6个盟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第一批督察已完成,第二批督察工作已接近尾声。
第一批督察期间,督察组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40个,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578件,公开曝光了8个典型案例。交办的1578件群众举报案件中已完成调查处理1554件,其中属实1202件,不属实352件。责令改正387件,立案处罚110件,罚款255.5万元,立案侦查39件。
截至12月4日,第二批督察各督察组先后对24个旗县区开展了下沉督察,实地检查企业(项目)600多个,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508件。被督察地方已完成查处444件。其中,属实112件,基本属实12件,部分属实188件,不属实130件。责令改正146家,相关部门立案查处42件,罚款1431.79万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33件,约谈1人,问责1人,并公开曝光了8个典型案例。
通过两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蒙古强化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的落实,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了一些重点难点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改,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内蒙古计划于2020年3月和5月分别完成对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和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6个盟市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现沿黄盟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和所有盟市两年内自治区督察全覆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