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日前依托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二代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开发了宿迁执法稽查监督系统,有效督促执法人员及时履职尽责。
江苏全面推行移动执法系统,有效避免了执法人员不及时履行职责的现象。近日,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开发了宿迁执法稽查监督系统,系统每周从省厅“移送执法系统”近两周的执法记录中抽取一定数量(暂定5%)现场检查(勘察)笔录,重点核实笔录内容,包括是否有环境问题,然后由法规稽查科对被抽取的笔录开展稽查。稽查系统具有监督预警功能,一级预警为提醒式预警,不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二级预警信息抄送市执法局主要领导,超过3次即纳入年度考核相关指标;三级预警信息抄送纪检监察组,纳入年度考核相关指标。
稽查系统已经投入试运行,截至目前共抽查存在问题的检查记录8份,全部督促执法人员尽快履行立案审批手续,并对稽查模块试运行期间发现的系统漏洞进行了补充完善。这一系统正式投用后,不仅能督促执法人员尽职履职,时时提醒待办事项,形成工作闭环,还能有效杜绝在执法活动中有案不立、立案不查等违规行为。 徐万宁 韩东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