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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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系统谋划生态保护与发展
砥砺十年 深圳大鹏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助力深圳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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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21年6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砥砺十年 深圳大鹏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大鹏新区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 赖思为摄
 

草木繁盛,瓜果充盈,万物荣华。在这蓬勃热烈、激情似火的盛夏,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委员会于6月8日在大鹏新区坝光国际生物谷展厅联合举办了2021 年环境日和世界海洋日宣传周暨大鹏新区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仪式上亮点纷呈、干货满满,吹响了大鹏新区阔步迈向新征程的号角。

探索绿色发展路径,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成绩亮眼

今年是广东省深圳市大鹏新区正式设立十周年,作为深圳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全市唯一不考核 GDP(国内生产总值)的“生态特区”,大鹏新区坚持“生态立区、经济强区”的发展理念,依托山海资源优势,探索绿色发展的大鹏实践路径,成绩亮眼。

在生态环境方面硕果累累: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并实践货币化生态补偿,率先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率先构建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率先启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研究,率先建立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机制。

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屡屡创新:建成全国首个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系统平台,创建全省首批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推动设立全市首个环境资源法庭。

在打造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引领方面收获满满: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中国天然氧吧等荣誉称号,拥有五大“国字号”生态名片。

尽管战绩辉煌,但大鹏新区并不止步于此,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书记杨军表示:“当前,大鹏新区正迈入发展新阶段,将围绕‘生态让生活更美好’,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典范城区,努力成为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第一艘‘冲锋舟’。”

据了解,大鹏新区接下来将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机遇,坚持“海域—流域—陆域”系统治理,构建最严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实施以生态环境为导向的开发模式,积极探索碳达峰碳中和实现路径,深入谋划“中国天然氧吧”体验区建设……不断形成更多可推广可复制的“大鹏经验”。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发布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

在媒体发布会上,大鹏新区发布并重点介绍了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形成了全国首个具有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的海洋碳汇标准体系。

“《指南》的推出将为深圳乃至全国开展海洋碳汇核算提供试点经验,颇具创新性和前瞻性,主要体现在研究方向、成果应用和项目核算上,特别是对于当下的海洋碳汇增汇建设具有实践意义。”深圳市大鹏新区分管领导吴华根介绍说。

据介绍,《指南》是海洋经济领域与碳排放管控、碳达峰碳中和双领域高度结合的重要突破口,既明确了海洋经济的低碳应用方向,也体现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多种实现途径,符合时代发展方向。同时,《指南》中所提供的海洋碳汇核算方法易于获得和更新,核算步骤清晰明了,计算简单方便,评价指标比较客观,操作性强,便于常规化的应用,它依托大鹏新区的海洋资源特点,充分涵盖各种可交易价值的碳汇类型,形成系统的核算指南和规范。

基于《指南》,可以形成一个常态化的海洋碳汇核算体系,形成每年的核算数据并可进行长期预测。目前,大鹏新区已经借助《指南》在区域海洋生物的变化趋势、近岸湿地变化趋势、海水养殖活动变化趋势等方面,动态全面把握海洋资源和环境的发展情况,为新区科学制定海洋发展规划提供了决策参考。

在此基础上,大鹏新区还以“分阶段分重点”战略路径构想为指引,积极践行海洋生态文明理念,探索出切实可行的海洋碳汇增汇路径和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的制定和发布是大鹏新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推动尽早达峰并迈向近零碳排放的具体行动,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提供了大鹏贡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大鹏管理局局长洪晓群表示。

发布会上,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启动了海洋碳汇增汇工程,吴华根代表大鹏新区向其捐赠公益基金“慈善信托资金”2000万元。此外,大鹏新区碳排放重点企业代表发布了“碳减排”行动倡议,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格局。

重点谋划生态未来,发布大鹏新区三年行动计划

随着启动台上的金沙缓缓流下,《大鹏新区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宣布启动。《计划》的发布对推动大鹏新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开好局、起好步有重要意义。“这也是大鹏新区迅速贯彻落实深圳市第七届党代会会议精神的实际行动。”深圳市大鹏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刘广阳说道。

当前,大鹏新区的生态环境维持较好水平,2020年,PM2.5年均浓度降至17.3微克/立方米,空气综合指数连续8年全市第一;在全市率先并提前两年半完成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河流水质首次全部达到Ⅳ类以上,其中90%达到Ⅲ类以上;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珊瑚礁、红树林保持丰富的生物多样性。

也正是基于大鹏新区“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显著,《计划》才能顺利制定完成。此外,《计划》的制定还依托于大鹏新区全面推进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等特点。大鹏新区将海岸带的保护与开发贯穿于产业发展、全域旅游、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推动滨海生态资源向滨海“生态+”多类型生态产业转化,打造滨海“生态+”融合发展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延展滨海“生态+”效益,形成“滨海生态+全域旅游”“滨海生态+清洁能源”“滨海生态+生命健康”等典型模式,实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良性互补。

未来三年,大鹏新区将加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进一步实施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强化各部门合作。同时,坚持湾区特色和改革示范,一方面突出半岛特色资源环境优势对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建设成为国内外湾区绿色发展的典型性和引领性区域,另一方面强化新区生态环境保护改革创新,以制度完善和机制优化抓落实、促长效,积极推广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经验。同时,坚持共建共享,推动全民共建,引导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新区环境治理,增强群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李水生在仪式上充分肯定了大鹏新区的创新举措,表示政府牵好头、企业有担当、社会广参与,这必定会为大鹏新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注入强大动力,必定会全面助推大鹏新区在海洋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继续在全市走在前列、做好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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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 2012年

建立生态保护专项补助机制;启动“潜爱大鹏珊瑚保育计划”。

♦ 2013年

编制《大鹏新区保护与发展综合规划(2013-2020)》;《大鹏新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通过专家论证。

♦ 2014年

被原环境保护部特批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地区;被深圳市确定为全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试验区”;在全国率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 2015年

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印发全市首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深圳市大鹏半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2015-2020)》。

♦ 2016年

率先“编实”全国首张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率先上线运行全国首个“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率先构建全国首个湾区生态文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国率先开展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生态审计。

♦ 2017年

全国首创“自然资源开发使用成本评估”体系;全国首个由政府委托的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基金挂牌成立;在全国率先启动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与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研究。

♦ 2018年

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在全国率先建成区县级全要素生态环境动态监测平台;全省首批创建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所。

♦ 2019年

大鹏新区生态环境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出版《大鹏半岛生态文明建设量化评估机制理论与实践》;全市首例海岛违建拆除(赖氏洲岛)。

♦ 2020年

在全市率先核算编制区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荣获2020年度“中国天然氧吧”称号;入选“全国三大美丽海湾优秀案例”。

♦ 2021年

创新推出全国首个《海洋碳汇核算指南》;推出全市首个新形势下的高质量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在全市首个将GEP纳入区级生态文明考核;在全国率先制定EOD模式项目管理规定。

撰稿:刘晶 李菁 吕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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