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社会,信用是企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一旦企业做出了环境信用承诺,必将会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实现环境守法。
◆贺震
(江苏省环保厅)
事前环境信用承诺,主要是在环保行政许可和环保专项资金申请等方面,企业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履行环保法定义务,以及违反承诺的违约责任等做出书面承诺,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笔者认为,推进企业环境信用承诺,有助于激发企业环境自觉、激励内在环境守法动力,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是构建以环境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环境监管体系的有益尝试。信用既是无形的力量,也是无形的财富。新环保法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等都明确要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让失信企业一次违法、处处受限。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通过不断强化环境信用对企业的约束作用,有利于推动形成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有利于企业树立环境法律信仰、促进自我约束。在新环保法实施两年多后的今天,企业环境守法仍没有成为常态。严峻的现实表明,仅靠单向的强力监管和环境执法高压态势,并不能完全有效地消除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必须唤醒企业的环境自觉,变“要我守法”为“我要守法”。而在现代社会,信用是企业不可或缺的无形资产,一旦企业做出了环境信用承诺,必将会千方百计克服困难实现环境守法。否则,无异于昭告社会“本企业是说话不算数的骗子”,这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付不起的无形代价。
推行环境信用承诺,使得企业为了自证守法、自证清白,必将更主动、更全面地公开环境信息。客观上,将方便公众监督,赢得公众信任,从而解开“邻避效应”这个心结。心理学告诉人们,隐秘能勾起人们的好奇心,引导人们探求真相,藏着掖着、不公开,即使没问题,人们也会怀疑有问题。而开诚布公让数据“见光”,哪怕环境行为不是那么完美,存在一些瑕疵,也会体现企业的环境责任担当,树立良好的正面形象,赢得人们的理解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