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3上一版
 
“夜鹰”行动,驱走扰民夜排档
潍坊专项整治VOCs排放源
技术评估应全过程支撑环境管理
枣阳环保部门及时回应检察建议
甘肃开展祁连山检察监督专项行动
陕西省高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
 
版面导航
 
返回电子报首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8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生产一律停产整治
潍坊专项整治VOCs排放源

 

本报记者董若义 通讯员孙鹏潍坊报道 山东省潍坊市近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橡胶生产及制品、制革、防水材料、废塑料加工、板材加工、汽车维修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源环保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了解到,潍坊市此次整治重点瞄准行业企业原辅材料存储、生产或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治理,兼顾颗粒物排放和加热燃烧设备的废气排放等治理。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潍坊市要求各相关企业单位减少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少有组织排放筒的设置,做到挥发性有机物应处理尽处理,严禁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相关挥发性污染物指标要做到达标排放。对无环保手续的,立即实施停产整治,无法补办手续的依法予以关停;对环保手续齐全,但无污染防治设施或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依法查处并立即实施停产整治。

 
3上一篇  下一篇4  
  


中国环境网 http://www.cenews.com.cn
中国环境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1202、1005房间 邮编:100062
订阅电话:010-67102729 | 67102729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