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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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前三季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3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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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联动确保大练兵提质增效
云南前三季度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336件

 

本报记者蒋朝晖

自今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开展以来,云南实行全省环保系统大联动,以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以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为切入点,将环境执法大练兵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双随机抽查及各类环保专项行动等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手段,不断拓展环境监管深度和广度,严格规范环境执法程序,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大练兵活动提质增效。

今年1月至9月,云南省共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36件,共处罚款1.0293亿元,处罚金额接近2015年、2016年两年的总和。查处涉及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适用行政拘留、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255件。

其中,对90家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对97家企业实施限产停产,对12家企业实施按日计罚(累计连续罚款金额2526万元),45起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11起案件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

上下联动——明确分工,细化任务,抓实专项执法检查

一直以来,砖瓦工业是云南农村大气环境污染的主要行业,因砖瓦企业粉尘及烟气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环境管理不规范等多种原因,周边群众饱受其苦。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云南全省环保系统上下联动,积极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切实解决砖瓦企业环境污染问题。

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云南省环保厅制定并印发《2017年云南省开展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专项执法检查的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检查重点、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并督促各地认真组织实施。按照相关要求,全省16州(市)均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细化任务,采取果断措施,全面实施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为确保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落地见效,云南省重点对砖瓦企业建设项目环评制度执行情况、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大气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等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在全面排查砖瓦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惩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云南省各州(市)针对砖瓦行业企业存在的环保手续不完善、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不到位等环境问题,制定了砖瓦行业专项整治方案,对检查发现的环境问题做到分类施策,明确整治要求、工作措施和整治时限,切实推进砖瓦行业环境问题整改。

在今年云南省已开展的三批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过程中,各督察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部分州(市)砖瓦行业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进行了督办,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了专项执法工作的有效落实。

据了解,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先后出动监察人员92人次,排查整治砖瓦生产企业23家。目前已达到生产要求的有9家,2017年底前将升级或关停取缔14家。

截至目前,云南省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965人次,排查砖瓦企业1422家,发现环境问题464个,立案查处违法企业111家,共计处罚金额308.2万元,下达限期整改决定191份,依法关闭72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1起、停产整治11家。

评查案卷——规范程序,促进环境行政执法更加规范

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高环境监察人员业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是云南省深入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重要举措。

7月31日~8月2日,云南省环保厅在昆明开展了2017年度全省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本次案卷评查按照初评、核查、复核的三级评查方式进行,16个州(市)环保局选派的负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工作人员组成4个评查小组,同时开展评查工作。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案卷评查邀请云南省环保厅法律顾问担任评查组长,对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现场指导。通过法律顾问专业指导和现场互动,既发现了各地在执法过程中和制作案件卷宗时存在的不足,也促进了州(市)之间的经验交流。

云南省通过案卷评查,为各州(市)相互取长补短、共同提高执法水平提供了平台,为全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持续深入开展增强了后劲。

昭通市立足实际,通过“两规范一督促”抓实抓好大练兵。市环保局对全市环境行政执法文书的使用作出进一步规范,有效解决在执法过程中文种名称、编号、公文格式等证据不规范的情况,切实加快了环境行政处罚规范化进程。同时,规范办案流程,明确办案要求,强化对环境行政处罚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认定的规范性审查,确保每件行政处罚案件均能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在此基础上,昭通市还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制度,积极督促各县(区)严格落实环境执法要求,推进大练兵活动。对案件质量差、数量少,报送信息不及时、处罚信息不公开,符合法律适用条件该罚不罚的相关县(区)环保部门开展约谈,并适时在全市环保系统内通报批评。

务实创新——拓宽环境监管深度和广度,提升执法效能

云南省将执法大练兵列为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内容之一,重点督察16州(市)执行《环境保护法》和四个配套办法情况,着力解决对新法规不会用、不敢用和各地适用不平衡的问题。

如督察组在普洱市开展工作中发现,孟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保局执法不严、执法工作推动不力,2014年以来行政处罚案件为零。督察组通报情况后,相关部门对两名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人员给予诫勉问责。

一直以来,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面临诸多现实难题。云南省各地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依托,在建立跨地区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上积极探索,共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区域和谐稳定与绿色发展。

普洱市澜沧县、江城县相继和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腊县建立跨地区环境执法联动机制,明确“共防共治、属地管理、预防为主、改革创新”四项基本原则和“开展自查自纠、信息共享、联合检查监测、协同应急处置、妥善处理纠纷、联合开展后督察”等五项工作内容,建立了“联合会商、案件移交、联合应急处置、学习交流”四项长效机制。这一联动机制的建立,将有效形成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合力,有利于共同防治行政边界地区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跨行政区域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提升环境执法效能。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中,云南各地环保部门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群众举报、违法案件查处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环境监管深度和广度,充分运用行政罚款、停产限产、查封扣押、行政拘留移送等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今年1月至7月,玉溪市累计出动环境监察人员4023人次,检查企业1374家(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8份,处罚款939.25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较2016年同期增加56份,增长175%;罚款金额较2016年同期增加758.46万元,增长519.53%。实施《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的案件共26件,较2016年同期增加24件。

10月16日,云南省环境监察总队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高度重视环境执法大练兵相关信息公开,要及时、规范地公开环境执法大练兵相关行政处罚信息、超标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行政处罚文书等,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震慑作用,主动、及时公开环境监管执法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参与大练兵活动的所有案件,处罚情况必须在门户网站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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