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郭新明
5月22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今年的主题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生物多样性使地球充满生机,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湖北省地处华中腹地,承东启西,衔南接北,山地广袤,湖泊众多,孕育了多姿多样的生态系统及野生动植物多样性。金丝猴、麋鹿、白鹤、白头鹤、中华鲟、水杉、小勾儿茶、珙桐、叉叶蓝等,都是闻名世界的珍稀保护动植物。
湖北省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2021年将生物多样性保护写入省政府工作报告,作为省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部署。同时,湖北省在编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修编湖北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时,均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其中,作为建设生态强省的重要指标。
2021年,湖北省在长江沿线39个县(市、区)开展了长江干流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植物调查,基本查清了具有代表性的50种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植物情况。结果表明,部分物种种群数量在湖北省实现恢复性增长,分布范围有所扩展。同样在2021年,湖北省启动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观测评估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调查任务,共计调查样线1425条、样方19个、样点132个。共记录维管束植物1300余种、鸟类300余种、鱼类82种、昆虫220余种、大型真菌156种。共发现中国新记录的昆虫两种、湖北省新记录昆虫19种。在宜昌市点军区、恩施州巴东县和神农架林区发现薄鳅属、盘鮈属和荷马条鳅属鱼类新物种3种,正在进一步鉴定中。
开展生物多样性日宣传活动,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倡导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呼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努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21年,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意见》提出了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持续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着力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创新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机制、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保障措施等具体要求。
贯彻落实好《意见》,是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生态环境部门作为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的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会同有关单位一起,利用好已有工作机制,抓好《意见》的落实落地,走出具有湖北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