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立平 通讯员文红武株洲报道 湖南省株洲市生态环境局天元分局、天元公安分局、区污防办、区城管局联合办案,近日查获一起使用槽罐车排放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这是天元区今年查获的第二起利用槽罐车排放污水的违法行为。
7月11日凌晨,株洲市芦淞区捷通疏通管道服务部路某某、路某现、刘某某使用槽罐车将0.5吨左右的化粪池和隔油池的混合污水排放到天元区力嘉路雨水井,造成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排湘江。目前,三名涉案人已被立案调查。
据介绍,今年以来,天元区已发生多起使用槽罐车排污至市政管网的环境违法行为,但由于嫌疑人行事隐秘,排放完废水后立即逃之夭夭,所以,违法行为很难被当场查获。
5月22日,株洲市荷塘区腾达管道疏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杨某、杨某程、杨某民利用吸粪车疏通清理化粪池和食堂隔油池,将收集来的约3吨餐厨油脂和生活污水混合物直接排放到珠江北路雨水井,并通过雨水管网直排湘江。
案件被天元分局侦破后,腾达管道疏通有限责任公司因使用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处以10万~100万元的罚款,杨某、杨某程、杨某民等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并承担生态损害赔偿。
“使用槽罐车排污是典型的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造成了湘江雨洪排口时常雨污混排,污染湘江水质。”近日,天元区政府专门召开雨水管网乱象专题整治会议,天元区政府副区长谌华要求,各部门要密切合作,联合办案,严厉打击使用槽罐车排污至市政管网的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