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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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法院审理环境案件一管到底
山东13家企业撕毁封条遭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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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7月2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13家企业撕毁封条遭严惩
21名企业法人代表、生产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本报记者周雁凌 季英德 董若义报道 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日前召开的关于全省贯彻实施环保法及有关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座谈会上了解到,菏泽、德州两市公安机关已对环保部门移交的13起撕毁封条违法案件全部快速作出行政处罚,21名企业法人代表、生产负责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此前,环境保护部通报了在强化督查期间发现的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16起事件,其中涉及山东省菏泽市11起、德州市两起,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事件发生后,山东省委书记刘家义、省长龚正、常务副省长李群先后做出批示,省政府专门召开全省加强环保工作紧急电视会议,要求深刻警醒和反思,坚决果断抓好整改落实。山东省环保厅立即研究部署,在向德州、菏泽两市调查有关情况的同时,连夜派出两个督查组赶赴当地现场核查。德州、菏泽两市政府也迅速行动,立即安排市县相关部门对违法企业进行全面调查。

记者了解到,德州市政府专门召开全市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市长陈飞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环保督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作为必须坚决完成的政治任务,对反馈的问题逐条梳理、列出清单、坚决整改,查处曝光一批环保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强力震慑,倒逼责任落实。尤其对撕毁封条等违法事件,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菏泽市委书记孙爱军专门作出批示,市长解维俊、副市长高荣国连夜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研究处置措施,及时立案调查,当天夜间即对涉嫌违法的11名企业负责人依法先行实施行政拘留。随后,市委、市政府分别约谈了11家涉事企业所在5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同时要求全市各县区要把环保工作时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要亲力亲为、亲自安排、亲自调度、亲自落实,对违法企业所在县的政府分管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市纪委监察部门启动问责程序。

菏泽市还建立了督查移交案件督办查处和环保公安协调联动机制,明确要求市环保局每日接到环境保护部强化督查组反馈问题后,两小时内完成分类、梳理,并下发到县区政府;县区政府48小时内将案件查处落实情况上报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挥部。对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生产的,12小时内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公安机关接到移交材料后12小时内对案件立案调查,3个工作日内查处到位,依法对企业法人和有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目前,13家涉事企业已全部停产。山东省将按照环境保护部督查工作的要求,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并举一反三,严查各类环境违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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